根据县委安排,自2017年7月30日起,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县教育局党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县彭湃纪念医院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共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中共海丰县教育局党组、中共海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股室及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对象以下情况: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上级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反映领导干部、内设股室及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 | | | | | 第一巡察组 | | | | | | 第二巡察组 | | | | | 第三巡察组 | | | | | 第四巡察组 | | | | |
备 注 | |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 | |
根据巡察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海丰县委巡察办 201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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