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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幼女性保护,不能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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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16: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评作者

南京南站“猥亵幼女案”终于破案。南京铁路警方表示,已将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经调查,段某某与女童是兄妹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该女孩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

有理由认为,此案将成为中国未成年人性保护的一个标杆性案件,它向全社会厘清了与幼女正常亲昵和性侵害的分界,标出了警示红线,昭示了家庭不是性侵犯幼女的挡箭牌。

首先,按《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家庭必须满足无子女的要求,因此本案中的“收养”明显是违法的,甚至有网友将女童猜测为“童养媳”。希望警方能够全面查清其中关系,段某某父母有没有故意放纵其对“养女”的侵犯?是否存在“合谋”?

要考虑到,在中国农村类似不符合《收养法》的“收养”相当普遍,背后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必须得到重视。

其次,“养女”的身份、“家庭”的关系,都不是纵容性侵犯幼女的挡箭牌。猥亵儿童,本身是刑事犯罪,为国法所不容。国家对于幼女、幼童的保护,应该是全方面、穿透性的,不能止于家庭之外。

事实上,相关研究显示,对于未成年人的猥亵等性侵害,高比例的是“熟人犯罪”。对于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甚至有的是亲兄妹、亲父女之间的性侵),社会必须留有足够的预警机制,不能够“傻天真”,否则,会让年幼受害者陷于无助之中。家庭是温暖的港湾,不是掩盖罪恶的温床。

抛开一些情绪化的表达,应该看到,中国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保护机制还是相当滞后,社会对这个问题比较“迟钝”。“熟人”当众抠摸一个10岁女孩胸部,在女孩没做激烈反抗的情况之下,恐怕很多人会见怪不怪。受害者不反抗,围观者不谴责,这会让施暴者有恃无恐。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保护,全社会应该有红线意识,不能再懵懵懂懂。

要做到对幼女、幼童的性保护没有死角,需要在学校教育、性教育、司法政策、民政收养等方方面面发力。以美国来说,建立了较完善的儿童性保护教育机制,反复向孩子强调:小内裤和背心覆盖的地方,陌生人不能够触碰。美国整个社会对儿童的性侵犯也有非常明确的“红线意识”。

这次事件,应该成为一堂全社会的法治课:未成年人需要得到特殊的性保护,保护绝对不能留有死角,甚至家庭成员也必须纳入预警范围内,全社会该绷紧这根弦。

来源:澎湃新闻 时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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