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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紧急通告】陆丰交警开启史上最严交管模式,不戴头盔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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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9 08: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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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公通[2017]12号

        为深入推进陆丰“创文”活动,创建陆丰市区及各中心城镇文明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严厉查处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

二、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一经查获,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三、现场检查发现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标志或车辆未悬挂号牌的,暂扣车辆,当事人凭驾驶证、交强险凭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对车辆来源合法性审查后作出处理;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照有关规定,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四、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人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由交警部门抄告纪检监察部门;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校学生的,抄告市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五、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陆丰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8日



来源 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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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9 16: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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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赶紧戴上头盔
发表于 2017-9-19 16: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发表于 2017-9-19 17: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严的处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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