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体、体面、尊严
文/唐风宋月
一、得体,是做事符合场合,适合对象。
衣服是人类“文明”的象征之一。穿衣服,就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标志之一。
“天体运动”,据说西方某些沙滩有裸泳浴场,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也不能说“天体运动”,就是新潮,就是“好看”,也不必去“羡慕”甚至“效仿”――毕竟,这种“顺其自然”是人为的,逆反了人类文明的“审美观”――其实,“皇帝的新装”是“自欺欺人”的。
裸体,其实也不美。
在公开场合,必须穿衣服,是得体。
在自己的私密空间,裸体,也是得体。
得体,才好。
同样道理,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也是得体。
比如,批评人,就算是为了帮助对方,私底下谈,对方容易接受,如果是在其他人在的场合说,对方就会觉得“丢了面子”。
就算是最亲的人,如夫妻,如果妻子或者丈夫,在其他人也在的场合,指出对方短处,就算“为了爱”,也会适得其反,因为对方,感觉到自己“没面子”。
二,面子,对于任何人,都是重要的。
给人“留足”面子,是做的“得体”。
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
所谓“出门千二租,回厝无张铺”。
所谓“衣锦回乡”。
都是说,人都要“面子”,讲求“体面的”。
给人留足“面子”,是人与人关系的必须。
所以,批评、教育、警示,这些“惩前毖后”之举,也必须讲求“方式、方法”。
三,涉及到一个群体一个人的“自尊”“尊严”的事情,要慎之又慎,要“得体”!
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处理方式不当,就往往会“适得其反”。
“乱世必用重典”,但是,如果方式不当,就会伤害人,人的“肉体”“精神”“自尊”甚至“尊严”。
知识分子、文化人、文人,在元朝被列在“九等人”的最后“一等”,垫底,是彻底的伤害这个群体的“自尊”――这也是“文革”时候,这个群体被称为“臭老九”的历史遗留。
教师批评教育学生,本心是“教育”,为了学生好。但是,方式不当,比如场合、一竿子打到倒一船人,那是不对的,甚至引起学生的“逆反”。
领导批评、警示教师,出发点是为了教育,为了教师队伍的整肃,为了教师群体的风气向好,但是,如果方式不对,场合不符,不得体,效果必定打折扣!
所以,涉及到“自尊”“尊严”的事情,要慎之又慎,要“得体”!
2017:11:25 11:03
广东海丰竹林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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