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各地都在进行如火如荼的创文活动,都在为建设卫生环保、和谐幸福的新汕尾而努力奋斗。因此为了贯彻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维护汕尾城市的环境卫生,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市容市貌,汕尾是时候整顿泥头车了。
由于泥头车相对车体较长、装载货物后重量较大等特点,而违法上路的泥头车更是堪称马路上危害城市交通安全的“怪兽”,它们不但制造尘埃和噪声,严重污染环境,而且成为交通违法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它们违法上路行驶如同“马路杀手”、“城市洒尘器”,易引发大规模拥堵,对交通的影响比较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对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损害,这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相适应。当然,一旦你在路上遇到违法上路的泥头车,请先要主动远离,切忌以卵击石,与之相争。
我市海丰县率先行动起来整治泥头车。海丰公安局,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部署专项打击整治泥头车交通违法的行动。近日,海丰交警全员出动,兵分五路,对全县各工地、各泥头车往返密集复杂路段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检查泥头车等大型货车68部,查扣超载泥头车29部、大货车4部,其中无年审报废车辆5部;查扣报废小汽车1部;抓获无证驾驶泥头车1人,行政拘留1人,最大程度消除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确保海丰交通秩序稳步向好。
为海丰率先行动严查泥头车的行动叫好。
对付泥头车,我们应该要有一套相应的处理措施,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有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最终根治泥头车问题。
第一,对于泥头车对车厢不实行全密闭化,撒漏渣土、抛洒造成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清除污染,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撒漏、倾倒建筑垃圾造成大面积污染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对于未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以及运输车辆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等行为的,除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半年内不予核发备案证;再次发生的,一年内不予核发备案证;第三次发生的,两年内不予核发备案证。
第三、施工单位需排放余泥渣土的,必须到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并与符合要求的泥头车车主签订运载协议。
第四、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出入口铺设混凝土路面,配套三级洗车沉淀池及高压冲洗设备等设施,确保驶出工地的运载车辆整洁。
第五、上路行驶的泥头车需年审检验合格,办理有效保险,并持有《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及《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等相关证件。
第六、上路行驶的泥头车必须按要求进行车厢全密闭,车后栏板扩大号牌清晰、反光标识完好、车轮车厢保持干净整洁、不得超速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