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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清晨,在陆丰市湖东镇宝丽华电厂的宝丽华大道上,出现几十台警车;经了解发现原来是汕尾市公安局针对陆丰市湖东镇定壮村郑泽彪、郑庆雄等一群涉黑村霸实施抓捕行动。郑泽彪身为湖东镇政府委员、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自上任以来为非作歹,坐霸一方,公然违法变卖集体土地,私吞集体财产。一:参与违法征地,私吞征地补偿款。2008年8月22日,在全体定壮村民不知情且未依法办理征地手续的情况下郑泽彪等人以村委会的名义将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367亩(其中田地、旱地227亩,林地140亩)擅自转让给湖东电厂使用,而所得征地补偿款3530960元被郑泽彪等人私吞。二:变卖宅基地,私吞宅基地转让款。郑泽彪公然违反国家及广东省有关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擅自将村集体林地变更为宅基地并变卖给私人。经统计,近年来郑泽彪变卖宅基地312座(其中12座原系公立小学用地),所得款项933万元也被郑泽彪等人侵吞。三:利用手中权力,私吞国家下发的08、09年度农田保护区农业补贴款上百万元。四:组织黑社会人员殴打善良村民。2009年11月7日,当定壮村民准备到陆丰市、汕尾市找相关领导解决上述征地补偿款问题时,郑泽彪、黄砰等人带领黑社会人员对他们进行围追堵截,公然使用暴力打伤三名准备上访的村民并现场抢走DV录像机一部,企图迫使他们就范。在郑泽彪眼中已经没有了国法党纪,没有了畏惧和羞耻之心,他这种鱼肉百姓、藐视党纪国法的行为已然在民众中丧失了公信力。五:严重超生。在全国严抓计划生育之时,郑泽彪顶风作案,严重超生,到目前为止,郑泽彪已生育五个子女,分别为郑子宜、郑子峰、郑小惠、郑小钱、郑加荣,郑泽彪身为国家公务员,不但不抓计划生育,而且还带头超生,在当地造成恶劣的影响。郑泽彪作为一名小小的村官,利用手中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勾结黑恶势力,为非作歹,光侵吞集体财产,便有1300多万之巨,数额之大,情节之恶劣,实可令全国人民震惊。其卑劣的行径、贪婪的本性令人发指,权力在他手中扭曲,已经成为其谋取私利的工具。六:强买强卖在湖东电厂开工起,就对各施工单位、供应商进行不同程度的恐吓、威逼,并强行收取各项保护费,在湖东电厂建设期,施工单位生活区外面形成一个小的生活区,有部分小商贩在生活区门口售卖生活用品及小吃;定壮村郑丙立为首的村霸以村委的名义私自对这些商贩征收经营费,实则是变相的强收取保护费。要求电厂施工队伍对工程所需材料(气体、砂、石、水泥等)必须通过他们购买,各施工单位、供应商深受其害,叫苦连天。他们还在湖东电厂工地大门口向左拐约1公里处非法经营油站,油站销售柴油均达不到国家标准,其威逼施工单位到其油站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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