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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城区消防: 你举报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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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1 11: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报有奖啦!

为鼓励大家多关注身边消防安全隐患

落实“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相关精神

汕尾城区消防要奖励

积极举报相关行为的群众啦

快来看看

怎样才能把奖励拿到手?


可举报行为一览

1

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建筑(场所)存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数量或形式不符合要求的);

2

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建筑(场所)存在安全出口锁闭,占用、堵塞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外墙门窗封堵或设置户外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3

疏散通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修;

4

疏散辅助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建筑(场所)内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具、事故广播等疏散辅助消防设施存在毁损或缺失的);

5

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非居住类建筑(场所)未按要求设置楼层逃生指南的、员工疏散引导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缺失的);

6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建筑(场所)内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

7

其他侵害社会消防安全以及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危害社会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访、信函、汕尾城区消防大队咨询热线、汕尾城区消防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具体举报奖励标准

凡符合火灾隐患标准范围内的举报,汕尾城区消防大队将在处理完毕后安排专人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奖金。

对举报人按举报核实的违法金额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举报并经核实,属于较轻火灾隐患的,每宗发放奖金100元;

举报并经核实,属于一般、严重以上火灾隐患的,每宗发放奖金200元。

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实名举报

●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举报有奖啦!

为鼓励大家多关注身边消防安全隐患

落实“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相关精神

汕尾城区消防要奖励

积极举报相关行为的群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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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把奖励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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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举报行为一览

1

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建筑(场所)存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数量或形式不符合要求的);

2

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建筑(场所)存在安全出口锁闭,占用、堵塞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外墙门窗封堵或设置户外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3

疏散通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修;

4

疏散辅助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建筑(场所)内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具、事故广播等疏散辅助消防设施存在毁损或缺失的);

5

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非居住类建筑(场所)未按要求设置楼层逃生指南的、员工疏散引导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缺失的);

6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建筑(场所)内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

7

其他侵害社会消防安全以及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危害社会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访、信函、汕尾城区消防大队咨询热线、汕尾城区消防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具体举报奖励标准

凡符合火灾隐患标准范围内的举报,汕尾城区消防大队将在处理完毕后安排专人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奖金。

对举报人按举报核实的违法金额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举报并经核实,属于较轻火灾隐患的,每宗发放奖金100元;

举报并经核实,属于一般、严重以上火灾隐患的,每宗发放奖金200元。

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实名举报

●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对恶意举报、编造违规事实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举报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恶意举报、编造违规事实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举报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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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11: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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