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1480|回复: 2

[海丰] 海丰.司机遇查车,竟强行冲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6-25 17: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截图_20180625173738.png
微信截图_20180625173751.png

6月24日晚上,交警在海丰县城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执勤民警准备拦停一辆黑色小车进行检查时,该车司机无视民警指挥手势示意,拒绝停车继续向前行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企图驶离逃避检查,立即靠近该车严厉警告司机靠边停车。但该司机却无视民警的警告,猛踩油门强行冲卡逃离现场,严重危及执勤民警的人身安全。无论出于任何原因,都不能无视设卡交警,开车强行冲卡。这不仅没有逃过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还将为此付出更大代价。详情有待官方公布。



法律普及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人民警察作为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的重要力量,是为武装性质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他们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共秩序、保护社会安全、防止一切危害国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公安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遇到人民警察正在执法时,要积极予以配合,不能辱骂正在执法的警察,更不能以暴力手段抗拒警察的执法,阻碍警察的正常执法活动,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关注!捷胜东坑南遗址考古调查研究工作取得新
[热点资讯] “鸿茅药酒事件”当事人谭秦东:生命进入倒计
[城事报料] 曾某、朱某、吴某 被抓捕归案...
[城事报料] 宋某(不满18周岁)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城事报料] 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壮勇接受纪律审查
[热点资讯] 铁路12306还可以购买飞机票、汽车票?属实!

发表于 2018-6-26 11: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这个能跑得掉吗?车牌一查就知道了,就算是套牌,查沿路的监控也知道是谁开车
发表于 2018-6-26 14: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