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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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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9 17: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季温度高、湿度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高,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一、夏季微生物易于繁殖,老人、儿童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尤其要注意饮食卫生,注意合理搭配,适度食用冷饮,切忌暴饮暴食。

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二、家庭用餐要购买新鲜的食品原料,并确保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剩菜剩饭,不外购凉菜熟食,不吃生冷海产品。不随意采食不能确认的野菜、野果、草药、蘑菇等野生植物。

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三、消费者外出就餐尤其是旅游时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的食品经营单位就餐。在选择有凉菜、熟肉制品、生食水产品和现榨果汁等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具有经营相关生食和冷食类经营品种的项目;尽量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

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四、食品经营者要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认真开展自查和风险隐患排查。不加工制作国家明文禁止和高风险的食品,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责任到人。
       单位食堂要切实落实严把食品原料关,做好食品加工过程控制。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对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自查。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不超范围供应凉菜等食品。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制作。

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五、消费者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出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线12331 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据,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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