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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财政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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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6 09: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市财政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汕尾市财政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9月3日,汕尾市财政局召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动员会精神会议,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汕尾市财政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汕尾市财政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会议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动员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市财政系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就进一步抓好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詹伟忠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紧传达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八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动员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告牌、宣传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要加大在会计、农业农村、政府采购等财政部门负责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宣传,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加检举揭发扫黑除恶有关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三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线索摸排工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业务股室、各乡镇(街道)财政所,逐级签订责任书,压实线索摸排责任,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线索排查。四是要加强督查指导,规范台账管理。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全市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督查指导,规范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不作为、不敢担当的进行约谈,对敷衍塞责、走过场,应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细落实。五是要主动加强与市扫黑除恶办、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对接,优先安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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