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产党员:
2018年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省委、市委已经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广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和义务,以身作则,冲锋在前,引导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规定,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决不替黑恶势力跑腿做事,决不给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决不帮黑恶势力参谋支招,决不为黑恶势力说情讲情,决不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敢于发声亮剑。讲原则、树正气,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支持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广泛发动群众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积极参与专项斗争,踊跃提供问题线索,支持配合上级统一行动,形成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和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让我们携手行动,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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