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约您的朋友、亲戚吃饭,记得跟他们签个免责合同哦。这句话说的是不是很有新意?我知道有人已经在偷笑了。其实这句话是很无奈的话,也是鉴于最近几年来某些案件的奇葩内容所总结出的看似漫不经心的话,却一点也不是为了幽默而幽默的玩笑话。说真就真,说认真就认真。
话说最近几年,总有一些案件是这样的:或朋友之间应酬喝酒吃饭或同学们一起聚会,酒足饭饱之后有人借着饱满的醉意自行回家,然而在半道出现事故一命呜呼了。这本来是自己的事,死者家属却把参加聚会的所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理由很奇葩也很搞笑,有什么没有劝阻的,有什么不应该约死者吃饭的,如此之多的违背常理,有的甚至违背良心的理由却被法院支持了,结果判定那些朋友都要赔偿。这种事情是不是很无语?所以我建议找亲戚朋友喝酒吃饭聚会这些事情记得跟各位亲戚朋友在吃喝之前签下免责合同,说明吃饭喝酒是自愿的行为,如吃饭喝酒之后有说明冬瓜豆腐事发生,一概自行负责。
恐怕只有这样,大家在聚会的时候才吃喝玩乐得安心,否则一旦有什么事情发生,那么有样学样,自己好心好意的聚会却成了破财的导火索,这以后还有谁敢冒这个险呢?这人生是很奇妙的,人心叵测的道理是很简易的,如果没有一纸契约,在当代社会上真很难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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