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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关于汕尾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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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5 14: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qx913 于 2018-10-25 14:48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广东省第四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汕尾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24日下午,广东省第四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汕尾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顾青波、副组长何焱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讲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少荣主持会议。


顾青波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通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广东。这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总的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提升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通过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目标,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顾青波强调,广东省第四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主要督察汕尾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下沉至部分县(区)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督察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督察首要任务;二是中央和省高度关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啃的“硬骨头”任务攻坚情况;三是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汕尾市应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反映情况,并利用这次督察提升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和企业的环保行动自觉。同时,要坚决防止在配合督察工作过程中发生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的情况。


石奇珠表示,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特别是省委书记李希的指示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贯彻好、落实好、配合好环保督察各项工作任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督察工作,严格按照督察要求,明确细化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汇报和反映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统筹协调,确保督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以督察为契机,聚焦此次环保督察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坚持边督边改,强化监管问责,对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绝不“捂盖子”、推责任,努力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谱写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推动汕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奋力把汕尾建设成山清水秀的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汕尾贡献。


会上,何焱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相关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广东省第四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同志,汕尾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法院、检察院,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广东省第四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汕尾时间约为10天。进驻期间(10月24日至11月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660-3603345,专门邮政信箱:汕尾市A002号信箱(邮编:516600)。每天8:00-20:00,督察组受理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及时转交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办理。



关于对汕尾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
公   告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广东省第四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对汕尾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0660-3603345(8:00-20:00)

邮政信箱:汕尾市A002号信箱,邮编:516600。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10月24日



关于对汕尾市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
公   告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省级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861号)要求,广东省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定于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对汕尾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督查期间,督查组通过举报电话受理黑臭水体相关问题举报。

举报电话:0660-3603345(每天8:00至20:00)

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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