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上午,汕尾市召开全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评议会,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被评为优秀等次,并以总分 95.50分荣获第一名。 自实施“七五”普法以来,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履行了社会责任,又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既营造了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又强化了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了全市三百多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极大地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截止10月末,全市共查办各类案件319宗,同比增长40%,查获涉案物资791万元,罚没金额152万元。查 办大案要案3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宗,刑拘15人;承诺行政许可4天办结,新增行政许可3494宗,同比增长210%;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78份;撤销零售药店GSP认证证书10张;完成食品抽检8919批次,完成率90%;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12.85万批次,完成率89%;创建文明餐桌示范单位50家,零售药品诚信示范单位42家;农贸市场6107户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监管。近几年来,全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守住了辖区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同时,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未出现违反党纪政纪法纪被处理的情况,守住了队伍安全的底线,彰显了普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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