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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法院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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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 10: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日报讯(记者 李济超 通讯员 钟锦才 林俊杰)自启动司法改革以来,陆丰市人民法院相继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将司法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全部重要流程节点信息化、可视化、公开化,构建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获得该市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成为陆丰市推进依法治市的一张名片。

该院深化司法改革,创新管理工作,努力展示法院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工作风貌。该院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使当事人可以看到案件审理所处阶段。同时,建立陆丰法院网,全面公布法院简介、法院地址、立案电话、机构职能等30余项内容,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网站内容不断更新和完善。此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旁听案件庭审、案件“阳光评议”、“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借助中国庭审直播公开网、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图文直播,增进社会各界对该院庭审工作的了解,树立起人民法院司法公正透明的良好形象。

该院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庭审直播工作,建设8个数字化科技法庭,配备数字化音响、数字硬盘录像、证据展示投影系统,发挥庭审直播、庭审过程录制、庭审实况调用等功能作用。目前,该院审判庭已实现数字化覆盖。据介绍,该院已累计直播庭审22次,涉及直播案件类型包括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贪污罪、盗窃罪等刑事案件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点击量达50万次。庭审公开实现了传统旁听庭审的“现场正义”、媒体报道“转述正义”到网络“可视正义”的转变,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的大背景下,有效弥补法院内部监督的不足。

该院对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及案件执行进度实行全程公开,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详细记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失信情形等,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院楼LED宣传屏与文化广场LED宣传屏、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曝光,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执行程序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及重要进展。目前,该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02例。

该院还认真贯彻,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对不宜上网的制作隐名上网审批表,符合上网条件的在期限内上网公布,确保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网公布。该院还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管理、督导和考评。2016年以来,该院已上网裁判文书1981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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