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有人都在期待过年的欢乐气氛时,沙大村委的一纸分田公告撕裂了善良村民们内心的宁静,期待已久的分田制度竟是如此结果?
第一,村委赤裸裸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强制性的手段以每亩每年300元(人民币)的租金规定让大家村民屈服在无耻的官威下,为什么分田方法没有多头讨论和民主议定?这是否存在合法性?
第二,既然是无合同的鱼池和不交租金的果园村委为何不以强硬手段收回?这些果园发包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合法性?这其中的猫腻有谁清楚?
第三,在无任何部门的受权下村民强占公有基本农田私自开挖耕地改为养殖鱼池这是否违背了国土法?破坏基本农田当时村委负责人是否知情?还是个别干部存在利益挂钩?在以习主席为党中央的领导下,以严打村霸为天下先的精神还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各位村干部乃至上级领导,请问你们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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