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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要求 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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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8 09: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日报讯  (记者 吴广廉)2月26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邹广作讲话,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普查责任担当,扎实抓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确保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据悉,目前全市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圆满完成,清查单位数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增长173%。个体经营户数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增长37.4%。这些清查数据有效反映了我市第二、三产业市场经济主体的实际情况,为全市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邹广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汕尾奋力实现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市情市力调查。普查结果将为市委、市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准确、科学的决策部署依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普查责任担当,扎扎实实抓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确保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就如何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邹广要求:一要抓重点。牢牢抓住中小企业这个重点,在做好第二产业经济总量把控的同时,做好服务业、科技产业、小微民营企业等领域的数据填报工作,务必取得第三产业发展的完整数据,搞清常规统计不能完整反映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全面掌握二、三产业发展的规模及布局。二要抓质量。普查数据质量是本次普查的生命线,数据翔实是入户登记工作的灵魂,也是这次普查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要引导企业填好数,报准数,统全数。三要抓组织。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经济普查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组织责任,亲自下沉到普查一线,了解实际工作情况,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要抓保障。要及时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各级经普办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好“两员”补贴经费,不能因为普查经费的短缺或不足影响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抓好经济普查技术保障。市、县两级经普办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与数据处理技术指导,加大对普查“两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五要抓责任。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按照普查方案规定,倒排时间表,合理安排普查登记进度,确保全市入户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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