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4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动员会召开,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周清光,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瞿建春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卓雄峰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区领导班子成员,区直(含驻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在职正科级领导干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巡察干部等参加会议。
周清光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政治巡察工作,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重要任务。二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拥护支持,积极予以配合,把支持市委巡察组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检验和促进,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验和促进,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思想自觉。三要严明巡察纪律,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接受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促进市委巡察组依规依纪开展工作。 瞿建春强调,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开展巡察监督,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卓雄峰代表区党工委作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巡察决定,诚恳接受巡察监督,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主动、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配合市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4月2日至5月中旬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17708294205(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8:00);征求意见箱:设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大门口左侧、区文化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大门口;邮政信箱:汕尾市纪委监委机关2号楼一楼市委第三巡察组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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