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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新城市病——“楼主”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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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8 17: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灭火器械从天而降、鸡蛋苹果砸伤脑门、玻璃窗框擦肩而过……高空抛物问题正成为城市生活新的“隐忧”。有媒体和研究机构做过实验和测算:一枚5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头顶砸出肿包;18楼抛下,就能砸破头骨;要是25楼,可能致人当场死亡。而现在汕尾市的银湖湾楼层都是二十几层,所以居住在这个地方的居民更要注意这个问题。




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是汕尾市新的“城市病”。解铃还须系铃人,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还要从根源解决——楼主,随着发展速度的加快,人口越来越密、房子越建越高、城市建筑年龄越来越大,问题在加剧。尽管住进了高楼,一些“楼主”素养却没有同步提高。检索中国判例文书网能发现,从2010年至今,与高空抛物有关的法律纠纷近千起,总体趋势在上升。总体看,三类群体值得关注。一是一些跟子女到城市生活的老人,在农村习惯了往家门外丢东西,住进高楼没意识到问题严重性,这是一个现代生活的适应问题;二是住进高楼多年的年轻人,有时抱着侥幸心理,趁天黑随手就把外卖、快递等生活垃圾往外扔,这是一个素质问题;三是“熊孩子”, 家长疏于管理,孩子不知轻重,挑重物向外抛的结果就是引发事故,这是一个教育问题。




高空抛物问题的难处在于:你在明,它在暗,要有效解决,离不开法律、技术与道德层面的共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属于举证责任倒置,若造成人员伤亡、找不到“元凶”,一栋楼里的所有住户都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大家既是安全共同体,也是法律共同体。但总体而言,我国对于高空抛物的处罚多停留在道德谴责、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层面,“任性”成本低。反观一些国家,对此问题则要严格得多,即使高空抛物不造成人身伤害,也可能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在民事赔偿上也会面临重罚重赔。




当然,法律只是解决了一个如何惩戒的问题,如何做到更好地预防与监管呢?目前较好的经验是加装监控。比如,浙江杭州就有小区安装了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无论是否造成事故,都能精准“锁定”目标,起到了不错的防治效果。当然,这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专家认为,如果业主在自住之外的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就超越了自身行使权利的边界,可能涉嫌侵犯楼上住户的隐私。换句话说,因随手一抛带来的治理成本、协调成本,可能远超我们的想象。




高楼时代,人们面对更复杂的垂直空间、水平空间,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边界更加清晰。在电梯抽烟、便溺,电瓶车、自行车占据消防通道,易燃生活物品长期占用楼道等问题,都有待较真。如何帮助人们真正适应高楼时代?法律法规不能缺位,制度与教育也要在场。就拿高空抛物而言,能否加派小区保安增强看护力量?能否在高层建筑多的小区探索建立“楼长制”,加强巡楼力量?针对“熊孩子”屡屡犯事,家庭和学校都应当加强教育与管束。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一课,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是一体两面的,现代居住者的素养,确实需要从娃娃抓起。




汕尾市城镇化进程还是进行时,我们要有高楼,也要有更高素养的“楼主”。居住条件升级了,素质也应同步升级。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少些高空抛物,让走过路过的人不再担惊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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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18 17: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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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械从天而降、鸡蛋苹果砸伤脑门、玻璃窗框擦肩而过……高空抛物问题正成为城市生活新的“隐忧”。有媒体和研究机构做过实验和测算:一枚5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头顶砸出肿包;18楼抛下,就能砸破头骨;要是25楼,可能致人当场死亡。而现在汕尾市的银湖湾楼层都是二十几层,所以居住在这个地方的居民更要注意这个问题。


城市病.jpg


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是汕尾市新的“城市病”。解铃还须系铃人,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还要从根源解决——楼主,随着发展速度的加快,人口越来越密、房子越建越高、城市建筑年龄越来越大,问题在加剧。尽管住进了高楼,一些“楼主”素养却没有同步提高。检索中国判例文书网能发现,从2010年至今,与高空抛物有关的法律纠纷近千起,总体趋势在上升。总体看,三类群体值得关注。一是一些跟子女到城市生活的老人,在农村习惯了往家门外丢东西,住进高楼没意识到问题严重性,这是一个现代生活的适应问题;二是住进高楼多年的年轻人,有时抱着侥幸心理,趁天黑随手就把外卖、快递等生活垃圾往外扔,这是一个素质问题;三是“熊孩子”, 家长疏于管理,孩子不知轻重,挑重物向外抛的结果就是引发事故,这是一个教育问题。


城市病2.jpg


高空抛物问题的难处在于:你在明,它在暗,要有效解决,离不开法律、技术与道德层面的共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属于举证责任倒置,若造成人员伤亡、找不到“元凶”,一栋楼里的所有住户都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大家既是安全共同体,也是法律共同体。但总体而言,我国对于高空抛物的处罚多停留在道德谴责、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层面,“任性”成本低。反观一些国家,对此问题则要严格得多,即使高空抛物不造成人身伤害,也可能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在民事赔偿上也会面临重罚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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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法律只是解决了一个如何惩戒的问题,如何做到更好地预防与监管呢?目前较好的经验是加装监控。比如,浙江杭州就有小区安装了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无论是否造成事故,都能精准“锁定”目标,起到了不错的防治效果。当然,这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专家认为,如果业主在自住之外的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就超越了自身行使权利的边界,可能涉嫌侵犯楼上住户的隐私。换句话说,因随手一抛带来的治理成本、协调成本,可能远超我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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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时代,人们面对更复杂的垂直空间、水平空间,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边界更加清晰。在电梯抽烟、便溺,电瓶车、自行车占据消防通道,易燃生活物品长期占用楼道等问题,都有待较真。如何帮助人们真正适应高楼时代?法律法规不能缺位,制度与教育也要在场。就拿高空抛物而言,能否加派小区保安增强看护力量?能否在高层建筑多的小区探索建立“楼长制”,加强巡楼力量?针对“熊孩子”屡屡犯事,家庭和学校都应当加强教育与管束。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一课,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是一体两面的,现代居住者的素养,确实需要从娃娃抓起。


城市病5.jpg


汕尾市城镇化进程还是进行时,我们要有高楼,也要有更高素养的“楼主”。居住条件升级了,素质也应同步升级。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少些高空抛物,让走过路过的人不再担惊受怕。

城市病6.jpg
发表于 2019-7-19 11: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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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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