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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全市创国卫控烟行动会议要求 落实控烟措施 创建无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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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9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国卫控烟行动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日出台的《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提出的“实施控烟行动”要求,动员城区和市直各单位深入开展无烟单位、无烟环境创建工作,营造清新、洁净、无烟、健康的社会环境,以最好的状态迎接国家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检查。副市长、市创卫办主任余红要求城区和市直各单位落实控烟措施,创建无烟单位。

余红要求,一要认识烟草的危害,增强控烟意识。城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创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要落实控烟措施,创建无烟单位。要把实施控烟行动和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举措,自觉将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进行动员,讲清控烟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自觉投入控烟活动中。三要带头实施控烟,主动远离烟草。各医疗机构要进行控烟干预服务,做好戒烟“医者先行”倡导活动;各学校要开展控烟讲座,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烟草。四要发动全员参与,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控烟宣传力度,通过汕尾日报、广播电视台、网站、LED 屏幕等平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控烟健康教育讲座等方式,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五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以公共场所为重点区域,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推动吸烟控制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考核工作机制,狠抓禁烟、控烟工作的落实。

会上,市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宣读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年全省无烟单位暗访结果的通报》,志愿者代表宣读了《控烟倡议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汕尾粤运公司、香洲街道办、新城中学、天成酒店作了控烟发言。

汕尾日报记者:陈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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