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1-16 13:30 编辑
汕尾的现代化建设步伐为什么显得步履维艰呢?根源在于汕尾原来是个小农经济地区,小农意识和人情之风盛行。加上又在沿海地带,走私放私、造假贩假、制毒贩毒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想依法治市,无异于痴人说梦。没有法治环境,如何落实现代化建设目标呢?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要实现现代化,一靠法治,二靠民主。离开这两个东西,都无法实现现代化。汕尾这些年,为什么能够顺利发展,整个社会发生巨大变化,根本的一个原因,就是:依法治市。
汕尾市自2015年12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目前,获批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有6部,在审的有3部,立法工作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
在立法工作实践中,汕尾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重点从一座城、一座山、一条河、一个湖、一个文明古迹的建设、治理和保护进行立法”的要求,围绕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目标定位,突出“山、水、湖、海、城”的立法需要,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其中,2018年制定的《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是广东省首部红色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汕尾是承载着红色记忆的革命老区,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这部条例的实施,对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弘扬海陆丰革命精神,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9年,汕尾把制定《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增加为年度立法项目,启动这项立法工作。组织了学习考察组赴浙江省宁波市、金华市等地学习考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经验,并落实立法调研和法规草案起草、论证等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去年10月21日,汕尾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12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了二审。目前,正在进一步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做好三审前相关工作。
在下来的立法工作中,汕尾将坚持立法安排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紧密衔接,紧扣汕尾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在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上积极探索实践。今年,将着重推进《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汕尾市海砂资源保护条例》和《汕尾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这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
看到汕尾这些立法举措和成就,老百姓越来越感觉到汕尾开始步入依法治市阶段,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成为汕尾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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