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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一男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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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8 09: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发动社会力量查找线索、有效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本院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面向全社会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特发布此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彭永壮(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42531196411200019)下落并被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成功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本公告由本院负责解释。

悬赏举报电话: 0660-6629725
联系人:高法官

二〇一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微信图片_20200118094942.jpg
彭永壮,男,身份证号码:442531196411200019,户籍地址: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红楼巷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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