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计划收官之年。所以,我们汕尾要聚焦问题,靶向发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市脱贫攻坚任务。
汕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2016年至2019年,我市累计实现脱贫12.3万人,年均脱贫约3万人以上,减贫幅度达到99.83%,农村贫困发生率从7.2%降至0.1%以下;有劳动力相对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不足4000元增加到1.47万元、增长了2.4倍,省定贫困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不足8000元增加到1.69万元、增长了1.12倍,省定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从不足5万元增加到32.21万元、增长了5.44倍。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高质量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要抓好遍访制度落实,逐村逐户摸清退出底数。要重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增加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因地制宜持续引进富民乡村产业。要聚焦问题,靶向发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市脱贫攻坚任务。要做好兜底保障工作。要完善扶贫信息数据录入,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要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完美收官。
我们要把最强的队伍力量、最优的扶贫资源用到脱贫攻坚战一线,齐心协力,重点解决好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确保最后的两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确保剩余的贫困人口脱贫。
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抓好稳定增收、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安全住房保障、饮水安全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就业意愿和就业困难,帮扶有意向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开展就业培训,保障贫困群众就业前的生活保障,确保每家每户长期稳定增收。
要坚决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要关注“贫困边缘户”,靶向帮扶发展产业,防止返贫。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新发展理念,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