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流山 于 2020-6-13 16:20 编辑
教师虽然没有权力,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威,但教师也算是个公众人物。作为老师,要知道自己的职业性质,还要追求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应该把握三个底线。
三个底线,一是不能对学生动手。这是丢饭碗的行为。依法执教,这是最根本的要求。
教师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明文规定,保护未成人,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打学生而失去教师资格的大有人在,更有赔偿道歉,低头求饶者,弄得一点尊严没有。不要和学生较真,你一较真,你就输了。你的教学行为,是职业行为,不是你个人的行为,你把自己的喜怒哀乐都与课堂挂钩,那你是错的。
二是不能办班补课。虽然有办班没被有关部门抓住的,但是,这毕竟是与有关要求相违背。有的骨干教师就是因为办班补课,被职称降级,从此一蹶不振的,得不偿失。
三是不能收受家长礼金或礼品。有的教师逢年过节就收点家长的钱物。有的调个座位,也要收家长的“意思”。诸如些类。教师与家长之间,是家校关系,是以学生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平等关系。打破了这种平衡,就埋下了隐患。教师所收的每一次礼物或礼金,都对应着你要对人家有特殊的回报,回报的表现,一定要在学生身上体现,这样,教师的教育行为就会出现倾向性。一旦你满足不了家长的需要,你收受的东西就都是证据,换句话说,你被家长的礼物或礼金绑架了。
所以,教师虽然是普通人,但不是一般的普通人,需要有自己的底线。不要受世俗的影响,更不要落入世俗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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