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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奇葩!一男子举报女朋友在酒店卖淫,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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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5 10: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都知道

110是一组最简单的号码

却也是每个人第一时间

能想起的“生命热线”

可总有人喜欢乱打110

​占用有限的线路资源

以身试法

微信图片_20210725103858.png



2021年7月20日凌晨4时39分许,指挥中心110接到报警人陈某润(男,30岁,海丰海城镇人)的举报称:其女朋友陈某燕在海丰县附城镇某酒店内卖淫。接警员接报后再三询问报警人陈某润其举报是否属实时,陈某润皆坚决肯定。


4时40分许,接到110指令的附城派出所立即指派值班民警前往被举报地点进行核查处置,结果并未发现有卖淫嫖娼的情况,遂将涉嫌谎报警情的陈某润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经查,7月19日晚22时多,违法嫌疑人陈某润的女朋友陈某燕与朋友外出,外出至次日凌晨4时许,虽经陈某润多次电话、微信催促但仍未归家,心生怀疑的陈某润随即通过手机位置显示功能定位其女友陈某燕的位置在附城镇某酒店附近。继而,情绪失控的陈某润于凌晨4时39分拨打110并言之凿凿的举报其女友在该酒店卖淫,要求公安机关出警查处。


微信图片_20210725103901.jpg



违法嫌疑人陈某润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谎报警情,我局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
110是公安机关对社会的承诺,是沟通警民的桥梁,是广大群众的求助热线,是危急时刻的生命线,是极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千万不能因取乐或个人私利,恶意报假警。对于谎报警情的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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