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uo00 于 2021-8-17 09:04 编辑
这些《目录》开始实施
8月15日起,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年)》《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同时,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实施《汕尾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
新的《目录》带来哪些亮点?
1.目录更加完善精准
“药品目录”将“中药饮片”目录按照剂型单独编码,“诊疗项目目录”按照治疗方式、加收等单独编码,“医用耗材目录”增加近3万条医用耗材代码,整个目录更加完善、精准。
2.编码更加精准统一
三大“目录”还直接拆分到终极码,统一映射赋码,按照国家编码规则和方法进行属地赋码,形成市级编码与省级编码、国家编码精准对应,确保收费编码全市统一,实现国家、省、市“三码合一”。
3.收费更加公开清晰
“价格项目目录”将原5000多个项目拆分成7000多个项目,匹配制定了统一的收费标准,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明码标价、日费用清单制度等规定,保障患者对其就医全过程价格信息的知情权。
4.服务更加规范有效
“价格项目目录”实施后,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必须在医保部门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内选定编码及项目收费;医保部门未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没有医保赋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被全面清理,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效率将明显提升。
市医保局将加强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情况的监测,依法查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来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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