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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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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6 09: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信访局原局长王传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3月至2017年10月,经时任市信访局局长王传营同意,市信访局违规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约22.78万元;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王传营在担任市信访局局长期间,先后多次使用市信访局公务用车往返陆丰处理私事。2021年9月,王传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山高速公路大队原大队长蒋晓阳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6月至11月,蒋晓阳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山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时,在办理公务期间,先后多次驾驶公务用车上下班。2021年5月,蒋晓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原市城区水利局局长刘留芳、副局长黎文录和林维忠等3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7年,经刘留芳、黎文录和林维忠3人研究决定,原市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加班费补助”、“财会人员补助”等名目发放津补贴合计6.84万元;原市城区水政监察大队以“交通职务补贴”、“下乡补贴”和“加班补助”等名目发放津补贴合计3.02万元。其中刘留芳、黎文录和林维忠分别领取2300元、1.41万元和1.59万元。2021年8月,刘留芳、黎文录和林维忠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陆丰市上英镇中心小学原校长黄健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经陆丰市上英镇中心小学部分老师提议,由学校主要领导黄健望决定,上英镇中心小学违规发放通讯费和交通费共约2.03万元。此外,黄健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黄健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陆丰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占泰怡、辅警郑璐畅违规收受大安派出所辅警林凯跃礼金为请托人提供帮助问题。2021年5月,占泰怡和郑璐畅受林凯跃说情请托,私放在线索点排查时抓获的看守残缺摩托车和加油集装箱的陈某,并在事后分别收受林凯跃所送的现金1400元和2800元。此外,占泰怡和郑璐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占泰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警员处分;郑璐畅、林凯跃被辞退。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六、海丰县公平镇农业办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戴海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3月,戴海金在办理公平镇白山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业务后,违规收受白山村村干部所送现金1万元。此外,戴海金还存在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2021年6月,戴海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汕纪宣)

来源: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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