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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重要提醒:近期由深圳/中山/珠海来(返)汕尾人员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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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7 09: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2-1-17 10:12 编辑

近日

广东深圳、中山、珠海发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

从这三地来返汕尾市受影响吗?

速看最新指引

↓↓


1月7日起,离开深圳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月13日晚起,离开中山须凭粤康码绿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月14日起,离开珠海须凭粤康码绿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Q:到汕尾后需要隔离吗?

1月7日和1月13日,深圳市和中山市分别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1月14日,珠海发现7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个案。深圳、中山、珠海三地均已划定有中风险地区。

抵达汕尾12小时内,主动向村(社区)或小区、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对近14天有深圳/中山/珠海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需集中隔离14天,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近14天有深圳/中山/珠海中风险地区所在区、镇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需居家隔离14天,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近14天有深圳/中山/珠海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前3天落实“三天两检”,期间居家不外出、人员不来访),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Q: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有何不同?

居家隔离房间原则上要符合“单人单户”,即一户家庭只能隔离一人,原则上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同住,如确有必要同住的人员,一并开展居家隔离管理。隔离人员及同住人员除特殊情况并经批准外,一律不得外出,要每天两次向“社区四人小组”报告体温等健康状况。要由医疗机构上门核酸采样。社区要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没有符合条件的居家隔离场所应在集中隔离场所完成健康管理。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要主动报告“社区四人小组”,及时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其他急症要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居家健康监测,按照“3+11”的要求进行。即前3天落实“三不”要求:居家不外出、人员不来访、采样不出门。后11天落实“两做好一避免一及时”要求。


两做好

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按照要求自觉前往社区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一避免

原则上在家办公,不参加上学等集体活动,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健身房、麻将馆、棋牌室、KTV等密闭、半密闭场所,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人群聚集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一及时

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身体十大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四人小组”报告,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同住人员在无任何健康不适情况下可外出。


一图读懂

来(返)汕尾的人员最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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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配合好汕尾市出行防疫政策,同时建议省外来(返)汕尾的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5号)规定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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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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