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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通告 : 加强春运期间海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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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7: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海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海公通【2022】2号


为创建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有效解决春运、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海丰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春运、春节期间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规范停放秩序管理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没有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上停放。


二、客运车辆运行秩序管理禁止客运、公交车辆在站外和沿途随意停车招揽乘客,禁止无营运手续的机动车上路非法运营。


三、各主要路口路段通行秩序管理县城主要的路口路段是县城交通通行的主要干道,请遵照红绿灯灯光信号或现场交警的指挥,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加塞和随意变道,谨记文明有序通行。


四、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春运期间人多车多,安全隐患增加,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有牌证、限2人,靠右行驶,远离大货车,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加塞不争道不抢道,不随意变道和逆向行驶。


五、“三轮车”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管理春运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严厉查处三轮车、农用车载人、酒后驾驶、“泥土车”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六、道路通行秩序动态管理为避免春运期间县城地区出现拥堵,公安交警部门将全警出动加强定点与巡逻管控、及时处置突发拥堵,对部分道路适时实行交通管制,分流车辆,请广大市民服从交警指挥。


特此通告


海丰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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