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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爱陆丰 于 2013-4-3 19:10 编辑
于历史原因,电信和联通拥有两张全国性骨干网络,大多数内容提供商都在它们的网络内,所以包括广电、铁通在内的宽带运营商就必须依赖它们的网络。为补偿中国电信和联通的骨干网投资,按照工信部规定,宽带提供商ISP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进行的是单向结算,即其他ISP交钱给电信和联通。实际上,这就可以看作广电、铁通等批发购买电信和联通的网络资源,再去分销给消费者。从这个意义而言,它们只是电信和联通的分销商,而非完全意义上的竞争对手。同时,电信和联通也有着自己的直营店,就如同一个厂家,既有分销商,也有直营店。
在这种模式下,针对三种不同类型的用户,电信和联通给出了三种不同价格。根据报道,电信和联通两个运营商的定价中,每G每月宽带接口,卖给弱势的铁通、广电等运营商100万元,卖给增值服务商10万-30万元,卖给内容服务商3万-10万元,这就是所谓的价格歧视。出现这个现象,是因为对于电信和联通而言,ISP、增值服务商以及内容服务商并不是同等类型的客户。网易、土豆网这样的公司以及增值服务商和内容提供商等,实际上是为骨干网增加了价值,更像是骨干网的合作伙伴;而作为分销商的铁通、广电则直接侵蚀了电信、联通直营店的利润,电信、联通采取价格歧视,一方面可以挤占这些分销商的利润,同时使分销商的服务变差,以提高自己的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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