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活在社会中必须遵纪守法,如果为了自己的私利,不顾违背良心道德,仗势欺凌弱小,损人利己,必遭天谴。这叫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同样党和政府为了建设和谐的社会,使汕尾市更加有序的发展,也必须依法施政,才能取得公众的信任和拥护,才不会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不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强记 发表于 2012-7-26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吵什么,就是一堵墙也要建起来
违法建筑者,还自以为是,不免太霸道了吧?
强记 发表于 2012-7-26 1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违建?敢就来拆
从这一句话就可以看出,违法建筑者无法无天的嘴脸。难道真的就没有王法吗???我们广大市民试目以待。
如果违章建筑有理,那还有什么公理、法理呢???
{:4_102:}{:4_102:}
广大网民拭目以待
强记 发表于 2012-7-26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吵什么,就是一堵墙也要建起来
违法建筑者,还自以为是,不免太霸道了吧?
强记 发表于 2012-7-26 1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违建?敢就来拆
从这一句话就可以看出,违法建筑者无法无天的嘴脸。难道真的就没有王法吗???我们广大市民试目以待。
新城路的违法建筑,至今未能拆除,其原因
违建者依仗黑势力,横行霸道无法无天。我们广大市民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就不感到压抑吗?我们的合法权利又有谁来保障呢???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行动起来合法维权
{:4_102:}{:4_102:}
继续关注新城路的违章处理结果!
违法建筑不拆除,相关的职能局主要领导行政不作为,导致了汕尾市政建设杂乱无章的局面,这是汕尾的悲哀!
{:4_102:}{:4_102:}
违规建筑,坚决拆除。
新城路的违法建筑,不坚决拆除,不足于平息民怨,不足于消除已在公众中造成的极坏影响,不足于体现政府依法施政的好形象,所以违章建筑应该坚决拆除,还公道于民。
此贴发布至现将近一个月,查看5000多次,跟贴120多贴,但却看不到任何部门的任何行动和说法,
这件事可以找信访和城建讨说法的,要个明确的书面答复总可以吧
继续关注,拭目以待。。。
{:4_102:}{:4_102:}
{:5_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