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哉先生 发表于 2012-10-27 01:11:51

昨晚金东方附近8点多抓到一个偷鸡贼,20左右的男子带眼镜,被打完后放他走。也是笨贼一个。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2-10-27 01:12:32

{:5_172:}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2-10-27 01:24:30

Well_H 发表于 2012-10-26 21:49
昨晚看新闻就以为是汕尾的,没想到新闻最后还真说是汕尾的....
抢了就好了..何必见红呢...汕尾地区的特色吗 ...

特别是陆丰的违法分子,惯用的手法,要见血。太残忍对两个美女这样。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2-10-27 01:26:01

悠哉先生 发表于 2012-10-27 01:11
昨晚金东方附近8点多抓到一个偷鸡贼,20左右的男子带眼镜,被打完后放他走。也是笨贼一个。

这年代还有偷鸡贼,少见哦。有没相片?

悠哉先生 发表于 2012-10-27 03:23:53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2-10-27 0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年代还有偷鸡贼,少见哦。有没相片?

没有哦,是我妈跑到现场看了告诉我的,说像个白-粉-卡,拿着尼龙袋装着几只老母鸡,应该是抓了卖给火锅店。

哇唔知啊 发表于 2012-10-27 08:17:56

扑领母。这样还捅?要求打把。丢汕尾的脸

浩游 发表于 2012-10-27 11:07:12

海丰例啊,一定得遵守,,,,,上次我一个叔叔去陆丰半路被人抢了,我叔很配合的将车和钱都给他了,然后贼人说“你那么配合,算了,就捅一刀,”“不让你见见红,你不会怕我”然后········大家懂的

劲@#乐 发表于 2012-10-27 14:45:34

恐怖呀,看到我青惊,既然2个都捅~丢大了汕尾人的脸

关注哥 发表于 2012-10-27 16:09:24

{:5_180:}

jiyucun 发表于 2012-10-27 16:41:53

教育的缺失呀!!!

虎啸风生 发表于 2012-10-27 18:44:14

唉,配合点给了钱还捅,这真成了汕尾的惯例了。恶劣啊!希望公安部门能对遵守这一惯例的人严惩!

虎啸风生 发表于 2012-10-27 18:44:58

花季少年,就这样“煌”掉了,可惜啊~

Vincentchoi 发表于 2012-10-27 23:43:56

教育!!!?!!!!

不满 发表于 2012-10-28 12:38:28

他妈的太残忍

红豆1 发表于 2012-10-28 13:43:07

哇靠

陆先生 发表于 2012-10-28 15:37:43

百汇海味 发表于 2012-10-28 19:40:27

无语

^ò^の雄/tp 发表于 2012-10-28 20:52:36

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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