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孩子
可恨的父母
天杀的无良父母……送到福利院让人放心一点了。但愿良心发现,其父母把孩子领回去。
孩子是天使,抛弃孩子的父母是魔鬼
说句不好听的话,现在大把没生育的家庭,或者单身大龄人都巴不得去弄一个孩子来养。
如果生者你的父母也这样对待你,你怎么想!!//@老陸豐: //@阳小思:别做毫无准备的父母!!![怒][怒][怒]//@汕尾市民网://@阳光汕尾://@余-德-俊: 又看到了一对丧尽天良的父母[怒]\n\nhttp://www.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来自 政捷Chen 的新浪微博
:)
快感只是一时可别把小生命当儿戏啊!这些禽兽
养不起就别生!看了让人愤怒!禽兽
现在的良心很不值钱
罪过罪过!生而不养,遗弃荒野,为人父母者,罪过太大了!应当受到谴责!
{:5_177:}世界上怎么有这样的母亲!!!!!!!!
没想到这样的事至今还存在,以前小时候经常在庙里看到这样的事发生,虽说以前经济条件有限但现在、、、、、、、、希望这孩子能健康成长!\n\nhttp://www.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来自 Mu森林 的新浪微博
可怜的孩子,怎么会有这样子的父母呢
可怜呀!不知父母为何如此狠心丢弃女婴?要是女婴身体健康的话,可以送人找个人家呀。我倒有意向要收养哦!\n\nhttp://bbs.swsm.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来自 梦幻追魂 的新浪微博
同情,望小孩有好结局
良心到那里去了,现在这社会还有人做这种事情,太可怕了!!!!!
我操!现在竟然还有这种事。就算自已没能力养,给别人养也行啊。放在那里,任由小孩死活不管,真不知这孩子父母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会遭报应的。
不止是积恶,而且是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
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这样的父母,要严惩不贷,拉去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