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两个回复好象不怎么对得上主题吧,还是看我的回复,今日吴市长被摆上台面,不给个交代都不行啊!!
heroa8 发表于 2011-11-1 17: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不要删人家的贴!讲句话不至于怎么样吧!!!!!!!!!!!!
在下和安信兄是好朋友,你言语也未免……
海陆 发表于 2011-11-2 13: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下和安信兄是好朋友,你言语也未免……
海陆和安信是好朋友,但如果敢删我的帖,我一定找到他家,揍他!哈哈。可能是我回复失误,我想好再发多一次吧。
汕尾坏事传千里
希望政府先好好管下自己的
他们要建房子也是要经过国土的
火不够大
安信 发表于 2011-11-4 0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海陆和安信是好朋友,但如果敢删我的帖,我一定找到他家,揍他!哈哈。可能是我回复失误,我想好再发多一 ...
呵呵,心照,即使要删,也会事先先打招呼了!!
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
能一直烧下去么?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lol
这帖一定要顶
吴紫骊二把火不够大
这篇文章说得很好,违章建筑依法应当拆除。但冷静思考,我不禁要问:为何非要等到吴市长上任才开始拆除违章建筑物?当初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干什么去了?如果认为本行政机关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阻力大,那又为何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官就想当个太平官,那谁不会当官?因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显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