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阿加 发表于 2013-5-10 19:08:30

无耻《汕尾吧》盗我贴,没经过我同意,擅自转载!

本帖最后由 店主阿加 于 2013-5-10 19:14 编辑

强烈要求汕尾吧必须删除,没有经过我授权转载的帖子!{:4_133:}

该帖汕尾吧位置 http://tieba.baidu.com/p/2319123843

原帖 质疑汕尾多年划拨的排水治理和下水道建设工程的钱去那里了!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9299&fromuid=24861







捷胜宣传 发表于 2013-5-10 19:28:32

我的图也是被盗啊

zxc1125 发表于 2013-5-10 19:35:32

没注明转自市民网啊?{:4_141:}

swhlf 发表于 2013-5-10 19:55:19

楼主不要小气啦,有注明来源就好啦。

csffeng 发表于 2013-5-10 20:00:05

{:5_142:}

飞鸿 发表于 2013-5-10 20:38:20

{:5_156:}

小小保 发表于 2013-5-10 20:41:57

尊重别人的智慧,最好注明来源和作者!

小松园 发表于 2013-5-10 20:43:30

怀疑楼主是拿那个小吧的事来市民网借机做广告的!没人气就关闭算了不要用这种手段

87年的矿泉水 发表于 2013-5-10 20:54:55

{:5_150:}

关注哥 发表于 2013-5-10 21:39:36

{:5_156:}

领袖权威 发表于 2013-5-10 22:18:52

已经注明作者了,楼主就不要哗众取宠了

L←Cupid之箭— 发表于 2013-5-10 22:20:47

红咯!红咯!红过梅艳芳......{:6_195:}

红尘梅子 发表于 2013-5-10 23:26:05

{:5_156:}{:5_155:}

汕尾人马 发表于 2013-5-10 23:39:23

喔,是 没有给您版“钱”

五十米大道 发表于 2013-5-10 23:47:50

{:5_155:}

林志权 发表于 2013-5-11 00:10:37

:)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3-5-11 10:17:25

有人转载是好事(注明作者),少点计较多点宽容。

tiankon163 发表于 2013-5-11 15:48:37

不是注明了吗?只是没有写转自市民网而已,又不是世界名作,一个新闻贴而已,搞的好大事一样。。。楼上说的对,少点计较多点宽容,人家转你的说明觉得你说的对才转给更多人看看,你还气什么?要是这样也气,那些新浪微薄的人不是个个都气死,写的东西动不动就被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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