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枫
发表于 2013-5-30 12:52:42
海丰联河住宅区附近微信割腕照 公安局出警处置
5月28日凌晨2时53分,市公安局110接一群众报警称:其在微信上看到其朋友上传割腕自杀的相片,请求救助。市局110立即联系市局有关部门,并指令海丰县公安局出警处置,当天凌晨4时许,终于在海丰县附城镇联河住宅区附近找到了当事人并将其解救,目前,当事人情况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图片来源互联网,与此贴无关)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3-5-30 13:29:31
:funk:
铁树开花
发表于 2013-5-30 14:44:41
不是吧,侯生人怎么这么想不开?
Baldwin
发表于 2013-5-30 15:01:32
{:4_128:}孩子,你肿么了?那么想不开?
以事论事
发表于 2013-5-30 15:30:17
建议康复后转心理科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5-30 18:19:46
110{:5_142:}
听海的心/:P
发表于 2013-5-30 19:20:15
{:4_128:}
关注哥
发表于 2013-5-30 19:46:52
{:5_172:}
Nick_Zhong
发表于 2013-5-30 21:09:41
有什麽事那麼想不開
小仙
发表于 2013-5-30 21:29:17
{:4_126:}
飞鸿
发表于 2013-5-30 22:03:44
生命诚可贵
林志权
发表于 2013-5-30 22:17:18
:)
cltn
发表于 2013-5-30 22:21:32
{:5_172:}
公平水库
发表于 2013-5-30 23:57:12
爱到如此!要么放手、要么坚持!因为没人强迫你如何选择,所以自己如何选择就不要后悔更怨不得ta人。但无论如何选择都要好好爱惜自己!生只有一回、死了就一了白了,别人照样歌舞升平!!!
壹梦
发表于 2013-5-31 00:09:46
不值得!
感恩汕尾
发表于 2013-5-31 10:00:59
辛苦110了
西风
发表于 2013-5-31 10:19:49
汕尾110处理及时,准确。赞一个
瑶土猪生态肉
发表于 2013-6-1 12:48:52
这个必须赞,虽然有些地方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