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枫 发表于 2013-5-30 12:52:42

海丰联河住宅区附近微信割腕照 公安局出警处置

       5月28日凌晨2时53分,市公安局110接一群众报警称:其在微信上看到其朋友上传割腕自杀的相片,请求救助。市局110立即联系市局有关部门,并指令海丰县公安局出警处置,当天凌晨4时许,终于在海丰县附城镇联河住宅区附近找到了当事人并将其解救,目前,当事人情况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图片来源互联网,与此贴无关)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3-5-30 13:29:31

:funk:

铁树开花 发表于 2013-5-30 14:44:41

不是吧,侯生人怎么这么想不开?

Baldwin 发表于 2013-5-30 15:01:32

{:4_128:}孩子,你肿么了?那么想不开?

以事论事 发表于 2013-5-30 15:30:17

建议康复后转心理科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3-5-30 18:19:46

110{:5_142:}

听海的心/:P 发表于 2013-5-30 19:20:15

{:4_128:}

关注哥 发表于 2013-5-30 19:46:52

{:5_172:}

Nick_Zhong 发表于 2013-5-30 21:09:41

有什麽事那麼想不開

小仙 发表于 2013-5-30 21:29:17

{:4_126:}

飞鸿 发表于 2013-5-30 22:03:44

生命诚可贵

林志权 发表于 2013-5-30 22:17:18

:)

cltn 发表于 2013-5-30 22:21:32

{:5_172:}

公平水库 发表于 2013-5-30 23:57:12

爱到如此!要么放手、要么坚持!因为没人强迫你如何选择,所以自己如何选择就不要后悔更怨不得ta人。但无论如何选择都要好好爱惜自己!生只有一回、死了就一了白了,别人照样歌舞升平!!!

壹梦 发表于 2013-5-31 00:09:46

不值得!

感恩汕尾 发表于 2013-5-31 10:00:59

辛苦110了

西风 发表于 2013-5-31 10:19:49

汕尾110处理及时,准确。赞一个

瑶土猪生态肉 发表于 2013-6-1 12:48:52

这个必须赞,虽然有些地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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