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黑狼
发表于 2013-7-22 15:03:41
早点去极乐世界不要害别人了。
後會無期
发表于 2013-7-22 15:10:14
子不教,父之过
汕尾用户
发表于 2013-7-22 15:17:36
唔妹死
食番薯配菜补
发表于 2013-7-22 16:12:35
整个的二货!
汕闽人0660
发表于 2013-7-22 19:16:52
两个无知青年,这样的车速让小孩抓车头,如果一不小心被加大油门,或者是路口冲出一辆车来的话,那就不堪设想了,好好珍惜生命,不要到公路上开玩笑,这不是在耍杂技,简直是在玩命!
飞鸿
发表于 2013-7-22 21:13:23
生命无返程,别拿生命当儿戏,害人又害己。
z9710
发表于 2013-7-22 21:44:49
孩子就是从小这样学坏的!悲哀!
晴叶
发表于 2013-7-23 17:23:48
爱死,赶早、、、
奇心胜者
发表于 2013-7-23 23:28:10
找死
武夷山海丰
发表于 2013-7-24 00:46:39
SB自己想死还不简单,千万不要连累到别人害到别人。
塑料袋子
发表于 2013-7-29 11:05:34
{:5_148:}
ア、へ念以前
发表于 2013-7-29 16:52:15
{:6_198:}危险了。。。。
ア、へ念以前
发表于 2013-7-29 16:52:29
{:6_198:}危险了。。。。
Mr彬_Won9Hun9Ta
发表于 2013-8-2 18:12:24
没有死过··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潮流风格
发表于 2013-8-2 19:07:04
如果真的不要,趁着孩子还小,还能卖个几W块。别浪费生命。
^κ﹎藍眼淚^
发表于 2013-8-3 20:48:09
{:5_146:}
林's
发表于 2013-9-15 00:15:22
前面的孩子无知,后面两少男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