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城区] 汕尾日报又摆乌龙,责任编辑郑溢涛却强词夺理》http://www.swsm.net/thread-276007-1-1.html 看来你很在乎幽壹,别自讨无趣 麻辣水 发表于 2013-9-8 22: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郑某的文字本来属文学评论范畴,如果让郑某象精神分裂症一样再在三维论点上胡闹,相信论坛会无宁日。{:4_ ...
说一个人“精神分裂症”,以及说一个人的文章是“抄袭”,都是“涉法言辞”,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我的建议是:网站应该先对其提出警告,或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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