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梦 发表于 2011-12-22 21:27:48

早就发生过。

关智敏 发表于 2011-12-22 23:45:34

壹梦 发表于 2011-12-22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早就发生过。

其实各地都有发生这样的事情,而最近又浮现出个别新疆人的不检举行为。

cxx0811 发表于 2011-12-23 02:21:32

这个问题很多年前就有了 强买强卖的确存在 开始很便宜 后来变贵。但是新疆带刀合法?您说错了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以上并没有说明新疆人可以排除在外。关于新疆人这个问题,其实全国各地都是不太敢管的,因为涉及民族问题等。几年前内地某派出所曾经试过较真抓了两个做了类似事的新疆人,后来派出所被新疆同胞围堵,迫于无奈,被逼放人。   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

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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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各位朋友们请小心光顾新疆人卖的八珍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