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博助慈善社关于希望当年借贷款的大学生尽快偿还借贷款的呼吁书
各位当年在汕尾考上大学但因家庭困难而向我汕尾博助慈善社前身汕尾互学社借贷款的同学们,你们好! 现在已经是2013年底了,除了部分同学按要求工作后归还了借贷款,还有多数同学未能归还。现在原汕尾互学社已经重新注册为汕尾博助慈善社,目的就是动员更多有爱心的群众参与慈善事业,帮助我们身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当初汕尾互学社之所以借贷款而不是无偿资助大家,就是希望培养大家的感恩心态,而且也希望收回借贷款后能再帮助新的有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 所以我们在此郑重发出通知,希望当年借贷款的同学,如果你现在有能力归还借贷款,看见此通知后尽快将还款打入汕尾博助慈善社:中国建设银行汕尾分行4400 1736 3050 5300 4467。 打款方法:到当地建设银行填写一张存款单,填写上面的账号,后面写“汕尾博助慈善社+你的姓名+代”即可。 如果一个月后仍不能归还借贷款,我们将被迫无奈采取下策,公布姓名和家庭住址。汕尾博助慈善社 2013-10-20 {:5_142:} N年前,有新闻报道:借了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毕业后因为就业难,好多选择当了老赖,有学生在还不起贷款要求用大学毕业证抵债。 博助社不是教育部门或金融机构,没有发放助学贷款的资格,与借款人之间行为是属于民事行为,如当时有与借款学生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及时间,从文中看,贵社对于借款人信息还是了解的,贵社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借款,但贵社不还款便公布学生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是违法的,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10-21 14: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博助社不是教育部门或金融机构,没有发放助学贷款的资格,与借款人之间行为是属于民事行为,如当时有与借款 ...
{:5_142:}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10-21 14: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博助社不是教育部门或金融机构,没有发放助学贷款的资格,与借款人之间行为是属于民事行为,如当时有与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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