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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无论是谁有理都没用,死的死了,砍的人也会得到法律的治栽,都输了,
看图片提木棒凶器的人真的不敢想象是我们执法部门的一员,但人以仙逝,死者为大。
从图片中的片面情形可以看出,身为执法部门(即使是临时工)也可看出普法在当地是极不容待,8小时之外,作为公民也应遵守法规,引此为戒,想想身边人,再老大也只是过眼云烟,容人为善,助人为乐,家乡和睦,家庭幸福。
我倒相信楼主说的是真的
具体原因等警方公布算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等得到。大家看了图片自己想象就知道心里怎么评价这个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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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就是不要好事,现在有一些年轻人,没有死过,他哪里会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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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为什么引起纠纷?宅基地是私人还是集体的?
策马扬鞭1983 发表于 2013-12-18 00: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死者其实也就一法院看门的,自己“好事”当大头鬼,老扯到法院干嘛???
知法犯法也!不值得同情!
年青人还那么好事
年青人还那么好事,这样都要结婚的人了,还想着做老大,都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好在还没结婚,如果结婚了,老婆就有的受了,叫人家怎么同情死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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