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可可 发表于 2014-1-20 18:32:30

被遺忘的人行道 哪个部门的责任 ?

      照片影于广东海丰云岭北路蓝盾新村大门外右侧人行道,这条路修建竣工至今人行道还未完善,而是被乱草占满、建筑垃圾成堆、给市容市貌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了海丰的形象...这么多年来路过的街坊朋友们只能在路旁通过,多么危险!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渴望能在春节之前给街坊们一条完善的人行道.

老知青 发表于 2014-1-20 20:46:27

海丰县城内的街路哪里有人行道!不是楼主你拍摄的杂草丛生就是乱停放车辆或者门面店铺占道经营!

cltn 发表于 2014-1-20 22:24:55

{:4_102:}

漂泊 发表于 2014-1-21 07:18:56

其实说句公道话,这种情况也不能全怪我们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中也涉及到商户的利益和他们素质问题。

、F 发表于 2014-1-21 09:17:02

真的不是样样都得靠政府才行的,特别是杂草跟垃圾这两样,谁都可以去处理,只是谁都懒得去处理而已

JIAII 发表于 2014-1-21 13:40:56

{:4_102:}

bg7ibq 发表于 2014-1-21 16:17:04

真不关我的事!应该是城管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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