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我酷 发表于 2014-3-18 02:33:19

把玩笑开这么大,上了全国网络媒体头条,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大家引以为戒。

岼汎哋莪 发表于 2014-3-18 02:41:04

非常时期,小题大做!希望相关部门跟着习总走...

我行我酷 发表于 2014-3-18 02:48:47

凶手落网,海丰公安利害,破案速度真快。这个案件侦破工作给海丰公安打95分,留5分给你再接再厉,王楚雄的团队太棒!

佳缘1 发表于 2014-3-18 03:39:05

我看這個人的腦袋很好啊,知道這個時候用

佳缘1 发表于 2014-3-18 03:39:45

反應效果很好啊

lvboyu 发表于 2014-3-18 05:21:36

jayllen 发表于 2014-3-17 1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非常时期搞这种恶作剧,够逗比啊

{:4_102:}

SUSAM 发表于 2014-3-18 08:21:39

昆明恐怖事件,长沙事件,两会刚过,马航失联,这么多事情的时候,开这个玩笑!

№林★大∵力 发表于 2014-3-18 08:30:35

要進去坐幾年了~~

←怪∮脚 发表于 2014-3-18 08:43:51

Hamiltion 发表于 2014-3-17 1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他无罪,用什么方式来证明他有罪?

他跟本就没有制造炸弹,你大家把一个纸盒子假设为炸弹,他也没 ...

一、每个人都扔个这样的垃圾,引起社会恐慌,看到时候会变成怎样。
二、每个人都扔个这样的垃圾到你家附件,看你以后还能不能安睡。
三、怎么定罪是要看他的动机,虽然是诈弹,但目的是报复某人或者引起恐慌从而达到自己某些目的,这就是危害公共安全。

阿畅 发表于 2014-3-18 08:52:02

{:5_142:}

wxkfeng 发表于 2014-3-18 09:17:48

这人脑子不是一般的蠢,什么玩笑可以开,应该清楚在繁荣地段谎称炸弹是多么严重的玩笑。。。

九門提督 发表于 2014-3-18 09:19:56

这小子真的唯恐天下不乱··一个所谓的炸弹 引起了蓝天附近周边都停止运作··还好在分散人群中没有造成很大的人为事故···这种扰乱社会治安份子就应该严惩不贷!小小的恶作剧引发了我们群众没有危机感的意识·许多市民还是听说有炸弹纷纷赶赴现场去观摩···咳·············警察团队真的不赖这也正可以证明了我市公安机关在处理危难突发事件中反应神速 ,处理机警,是个很好的表率!王局和各排险队员都是好样的!{:5_142:}

渔夫子 发表于 2014-3-18 10:47:48

何必做这样的蠢事!{:5_146:}

一叶孤舟 发表于 2014-3-18 10:56:16

扰乱社会治安。

一叶孤舟 发表于 2014-3-18 10:56:29

扰乱社会治安。

木木疯语 发表于 2014-3-18 11:20:07

吊丢我们陶河人的脸

肥嘟嘟、 发表于 2014-3-18 12:02:52

{:5_142:}一定严惩

荔枝飘雪 发表于 2014-3-18 12:13:29

最高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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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蓝天广场放“诈弹”的嫌犯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