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氏 发表于 2014-4-26 01:12:23

243600878 发表于 2014-4-25 18: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

关注你个屁啊

无名氏 发表于 2014-4-26 01:14:06

真的好可惜,才十几岁。唉。。心酸:(

大外侍卫 发表于 2014-4-26 01:15:05

:funk:

大外侍卫 发表于 2014-4-26 01:15:20

:funk:

小人物大世界 发表于 2014-4-26 01:17:57

生命如此脆弱

1059828619 发表于 2014-4-26 01:21:47

123

素啦素啦 发表于 2014-4-26 01:22:16

当地施工责任难逃{:5_172:}

ㄗs:wǎ葉灬 发表于 2014-4-26 01:24:02

.......

石头人 发表于 2014-4-26 01:25:38

{:6_215:}

向日葵7007_v63 发表于 2014-4-26 01:29:22

生命脆弱呵~~~~~~~~~~~~~~

Goo9_、 发表于 2014-4-26 01:29:49

:funk::funk:

我有一个北漂梦 发表于 2014-4-26 01:33:05


首先第一责任是来自于施工方。防护措施没做好。第二责任,来自监督方,监督不到位,有关部门没有做出提示。 第三责任,间接来源于交管部门,没有做好道路监督和提醒。第四责任,我们要归咎到人行道占道问题上。城管没有对占道进行清理,以至于没给路人留下过道。从图片来看,我们可以看到现场的防护,只是占一路道的一小部分而已。相比楚留香那边的施工,防护措施明显简陋。 到底如此的防护措施是如何通过有关部门检验的?   再者,质问出事之后,有关部门的行动是如何?   相关人员在哪?   一个青春的生命,不能让她白白逝去,背后的人都是间接的杀人者。必须严惩不贷

玩弄丐迂夫子 发表于 2014-4-26 01:34:43

fdgfdg

sakaken 发表于 2014-4-26 01:48:21

太无辜了

邊渡友次子_[VIP 发表于 2014-4-26 01:48:40

....................................

gdlfljh 发表于 2014-4-26 01:48:46

:o

lovesy 发表于 2014-4-26 01:49:16

{:6_203:}{:6_203:}{:6_203:}有木有搞错,像这样的架设钢管架高空作业不用围起来让人注意安全啊。。

_____L 发表于 2014-4-26 01:54:49

{: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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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汕尾城区城南路一少女被从天而降水管砸中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