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甲子医院停车收费加收一倍, 医院这“病”该咋治?
自2014年4月15日起,陆丰甲子人民医院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行为,对外来车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单车每次收取0.5元,摩托车(含电动车)每次收取1元,小车每次收取4元。但近日市民“阿林”称,他将摩托车停到医院院里,医院停车工作人员竟然要收2元,表示另外1元是他自己要收的,这合理吗?这肯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他们打着维护医院停车秩序的幌子进行收费,本身就和医院收费的初衷背道而驰。再者,收费和维持秩序有联系吗?收费就能解决问题吗?如果在那里被偷了,他们负责赔偿的话可以接受!{: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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