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了:海丰一男子在广州与妻子吵架,欲抱女儿从五楼跳下!
昨日下午,荔湾区荔湾广场一名男子疑因赡养费纠纷,抱起女儿作势从5楼跳下,一个多小时后被警方劝下。昨日下午4时28分,有市民发现荔湾广场5楼栏杆外一根装饰柱上,出现一个抱着一女孩的中年男子。广场是环形结构,木质装饰柱紧贴外墙,有目击者称看见该男子抱着女孩,攀爬到柱上危坐不起。该男子眼神落寞,小女孩似乎因为害怕想哭,但没有哭出来。
附近某店店主称,她看见该男子曾吼叫“不要逼我”。该男子30多岁,小女孩约5岁,是其女儿。该男子最近与妻子闹离婚,双方对于女儿的赡养费一直存在纠纷,事发前两人吵过一架。
记者从一珠宝店店主口中了解到,该男子原先有一个铺面,“刚和妻子吵完,他就抱着女儿冲出去了”,当时该男子母亲正在看店,来不及将其拦下。有目击者打电话报警,随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一起赶来。消防员在楼下铺起了气垫,并对该男子进行劝说,但该男子只是将怀中的小女孩抱得更紧。
当天下午5时45分,男子经警方劝说,在民警协助下回到爬进广场走廊安全之地。
据警方介绍,经初步了解,该男子姓李,35岁,广东海丰市人,确实与妻子发生感情纠纷,才一时想不开抱着女儿欲跳楼。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文地址:http://gd.qq.com/a/20140812/009279.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海丰以市的形式登上新闻报纸上了! 关注 海丰怎么变成市了,肯定是不小心打错了,
真傻,有什么事不能好好商量啊!干吗要热到跳楼去啊,
这男人也太没用了吧!丢我们海丰人的脸! 夫妻矛盾再大也不能把连累到孩子,这是最起码的责任。 可怜的女儿,他日必有阴影 这[个记者一定是海丰人!!
那么知道要市!! {:5_164:}{:5_164:}{:5_164:}{:5_164:}{:5_164:} ★Husic★ 发表于 2014-8-12 09: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海丰以市的形式登上新闻报纸上了!
{:6_199:} 海丰市?不容易啊,一夜之间升级了…… 这位父亲也够狠心的,拿孩子来做文章
再给大家上几张现场图片:
不管怎么样,不应该拿孩子这样,会吓到孩子的 吓到了,孩子他爹狠心 要跳楼就自己去跳。别吓坏了孩子。孩子是无辜的。 要跳楼就自己去跳。别吓坏了孩子。孩子是无辜的。 荔湾广场是跳楼事件最频发的地方,这个地方曾经每年都会有人跳楼的,据说这里的风水不好,荔湾广场的“广”字有点像尸体的“尸”字。很多人叫做“荔湾尸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