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公 发表于 2012-1-21 17: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行规有这么严吗?说假冒记者没那么严重吧?我一不为名二不为利,我采访经过车主同意得罪谁了?我想除了 ...
反正我们能小心的就小心,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免得被扣帽子(要是关系到政府,他们完全有法理依据处理的),是吧?
理想零陸陸零 发表于 2012-1-21 16: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小心犯上“假冒记者”之罪。
根据我们网站的实际(市民网只是一个民营网站,不是“合法”的“媒体机构 ...
个人觉得“采访”过程完全没问题,但是发帖时最好不要用上“采访”两字较好。
zxc1125 发表于 2012-1-21 2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啊,
:lol
这个料给力。
维权举措好!
理想零陸陸零 发表于 2012-1-22 0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觉得“采访”过程完全没问题,但是发帖时最好不要用上“采访”两字较好。
谢谢点评指导,说明你对网络管理的条文很懂嘛,我也知道你说的,也懂那些,有网管提出改正再说吧,:lol,再次谢谢:handshake
:L
天马王 发表于 2012-1-22 0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维权举措好!
好是好,很难啊:handshake
zxc1125 发表于 2012-1-22 10: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是好,很难啊
只要坚持正义,尊纪守法,天马王支持!
天马王 发表于 2012-1-22 1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要坚持正义,尊纪守法,天马王支持!
非常感谢
老涩;P
:funk:
freedom 发表于 2012-1-22 0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采用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看政府的人会不会因为过年而不理你的事
好建议:handshake
zxc1125 发表于 2012-1-22 1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点评指导,说明你对网络管理的条文很懂嘛,我也知道你说的,也懂那些,有网管提出改正再说吧,, ...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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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_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