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不分{:5_181:}
一时恍惚,哈哈哈哈,笑死人
确实让人啼笑皆非{:5_174:}
我怕是明知故犯吧{:5_152:}
做事有头无尾了{:5_146:}
的确有眼无珠{:5_146:}
什么水平啊,专业记者{:5_156:}
知错不改,改了难堪,就将错就错的节奏吗{:5_146:}
笑话{:5_174:}{:5_174:}{:5_174:}
以后有什么坏消息,都要冠上“陆丰”字样了。悲哀啊!!!
葡萄软糖 发表于 2014-12-11 16: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迈咯,7日,海、陆都分不清,改不来
{:4_131:}
cheng、KK 发表于 2014-12-11 16: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我也被笑死了,真不知道这媒体是怎么干活的。
白痴
萨达姆 发表于 2014-12-13 0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6_220:}
什么办案人员{:5_146:}
这记者的水平不行。
记者是非常重要的职业,写作的时候应该多注意。
所以说陆丰市给人妖魔化了
葡萄软糖 发表于 2014-12-13 15: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6_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