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埠又到一年一度的涉嫌乱收费
新年刚过去,一年一度的乱收费又来了。一群巡防队员(平时没见影巡逻)上门对外来居住人员收取治安费每户50元(原居民没收)。美其名曰是卫生费,据我所知林埠村卫生早就归属市区环卫站。收据写的是“汕尾市城区新林社区治安巡逻赞助费,盖章是新林居委治安队”。如果是收卫生费应该是财政事业性收据才对吧。如果是治安费,好像早就不允许收了吗?所收费用名目牛头不对马嘴,有涉嫌乱收费嫌疑。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们外来居住人员一个明确的回复。关注! 关注 {:4_102:}{:4_102:} 关注{:4_120:} 关注{:4_120:} 不合法的收费应该及时取缔,并且追究责任。 关注 过年来啦,搞点油水,惯例 一年一度你们太幸福了,人家盐町头是按月收的 如果是交卫生处理费的话觉得非常合理,交治安巡逻赞助费就摆明是黑社会收保护费了 好多年前就不收了,好像黑社会收保护费一样 保护费,收了不保护你的。 关注 被收两年了,明摆着就是在收点钱用买药了。 以前好像是每月10块,虽然是本村人但我确实有经常见治安人员在巡逻, 25s 发表于 2015-1-28 07:36
以前好像是每月10块,虽然是本村人但我确实有经常见治安人员在巡逻,
你的意思现在已经便宜了是吧,合理了是吧。几年我从来没见过有治安巡逻,每年就准时来收保护费。 {:5_180:}{:5_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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