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龙勿用 发表于 2015-3-15 20:17
在海丰开小车,第一感觉总是给乱七八糟的无牌摩托车吓得一身汗。。。。。。再说回来,其实作为本地人的我略 ...
况且他老爸只是一名民警,你却说他是中队长,在没有准确了解的情况下,就不要乱说话啦,你这分明就是制造周家后台硬的舆论,吸引读者的眼球,博取他人的同情心。况且他爷爷已经过世很久,你还拿他爷爷来说事,你这人就是黑心的,没良心的,
奶茶大哥 发表于 2015-3-16 01:23
难道你要双方大打出手吗?这个社会不和平解决还想暴力,我估计对谁都没好处
据我了解,周家一年多来多次跟对方协商,可是对方怎么做?对方口口声声,十几万够你们医了啦,你们分明就是想要勒索我们的钱。你说一个十几岁的年轻人,毁容加残疾,心灵受到多大的创伤,这是用钱能弥补的嘛?
要是周典楷开摩托车横穿公路,豈不是被你儿子撞死,据我了解,他是开摩托车从这边路口开到对面路口回家,从这边路口到那边路口要穿过两条马路,和中间的隔离带,他开到中间隔离带的时候,把摩托车停住,看从西往东有没有车经过,就在这时有辆汽車突然撞击摩托车后尾,导致周典楷受重伤,驾驶这辆车的人就是肇事者张元豪。
zdk520 发表于 2015-3-16 01:05
还真理无敌,你分明就是颠倒黑白。你单单以海丰县法院已经判决为依据,就说周方是小人,你这人就是无良心 ...
朋友,有话好好说,我看您回复得都挺激动的。每条网友的评论你都要回复。。。。。。其实您是不是就是周方的家人哦?我是外人,在我看来应该没那么复杂吧?省级的验伤报告也是轻伤。像上面那位朋友说得就挺在理的,得饶人处且饶人,不一定非得让人家举白旗。那你们周家的人认为要怎么赔才合理,不如说来让网友讨论下
花花草草 发表于 2015-3-16 02:07
朋友,有话好好说,我看您回复得都挺激动的。每条网友的评论你都要回复。。。。。。其实您是不是就是周方 ...
我是他朋友,现在是他们要我朋友他家举白旗
花花草草 发表于 2015-3-16 02:07
朋友,有话好好说,我看您回复得都挺激动的。每条网友的评论你都要回复。。。。。。其实您是不是就是周方 ...
而且我朋友他家已经向省投诉中山大学鉴定所
花花草草 发表于 2015-3-16 02:07
朋友,有话好好说,我看您回复得都挺激动的。每条网友的评论你都要回复。。。。。。其实您是不是就是周方 ...
现在言论自由,我想说就说啥,不行嘛?
花花草草 发表于 2015-3-16 02:07
朋友,有话好好说,我看您回复得都挺激动的。每条网友的评论你都要回复。。。。。。其实您是不是就是周方 ...
你说让网友来说怎么赔。笑话,要是对方去请网络水军呢?
花花草草 发表于 2015-3-16 02:07
朋友,有话好好说,我看您回复得都挺激动的。每条网友的评论你都要回复。。。。。。其实您是不是就是周方 ...
你该不会是对方家属,还装外人
花花草草 发表于 2015-3-16 02:07
朋友,有话好好说,我看您回复得都挺激动的。每条网友的评论你都要回复。。。。。。其实您是不是就是周方 ...
不敢说话啦
zdk520 发表于 2015-3-16 01:25
况且他老爸只是一名民警,你却说他是中队长,在没有准确了解的情况下,就不要乱说话啦,你这分明就是制造 ...
上次有个周家的亲戚跟我吹牛说周是刑警中队的队长,原来是车大炮的。只是觉得,应该以正确心态处理此事,还有提到对方的副县长亲戚还不是退休了很久,要是按你说的有大后台,对方还用坐牢,还愿意赔几十万,正常逻辑就不可能啦。再者,也没那么多阴谋论,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判了,一个年轻人血气方刚,碰到这么大的事已经是六神无主,逃逸是错。可是都坐了牢赔了医药费,法院判的也赔。再闹就得理不饶人啦不是么?
潜龙勿用 发表于 2015-3-16 03:20
上次有个周家的亲戚跟我吹牛说周是刑警中队的队长,原来是车大炮的。只是觉得,应该以正确心态处理此事, ...
我有了解一下,张元豪是在2013年9月22被交警拘留,那么请問事发当晚,交警为什么没拘留张元豪,而且张元豪是由某人用打电话给交警的办案同志,用口头语言控保释出来的。那么请問这个打电话给交警办案同志的人是平民百姓还是官比交警办案同志大的人呢?你敢说这是平民百姓打电话给交警的放人的话,你就不要笑死人咯,
潜龙勿用 发表于 2015-3-16 03:20
上次有个周家的亲戚跟我吹牛说周是刑警中队的队长,原来是车大炮的。只是觉得,应该以正确心态处理此事, ...
你说对方是年轻人,碰到事,就慌张。那么我问你个问题:据我了解,他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是怎么样在短短的时间内,当上海丰县海城镇食品安全监督局的局长,这难道没有猫腻。如果你要说他是靠自己努力当上去的,那么一个靠自己努力当上局长的人,一遇到事,就慌张,这人配不配当局长!!!
真相到底在哪里
优彼 发表于 2015-3-15 00:11
把人家右脸和右眼毁了,却拍张左脸的。未免太好笑了吧!都把看贴的当傻瓜?
对!肇事者写这篇文章,为什么却没有把受害者右边脸和眼的照片发出来呢?
为什么不把上篇报道中受害者照片发布上去呢?受伤的是右眼和右脸,而肇事者却发布左脸!
说交警打人?有视频就截两张图发布啊?为什么不发布呢?
肇事者听说是公务员,还逃逸了!只能说受害者真的是命大了
周鸿裕是交警,也是受害人的父亲!请大家不要忘记受害者是周鸿裕的孩子!!
品味-生活 发表于 2015-3-15 00:45
同情肇事司机。不要逃,可能不用负全责。1.无证驾驶。2.现在一些学生在马路上,是怎么样驾车。用法律。
对!上篇报道说肇事者还是公务员,为什么不用法律呢?也是醉了
nihao123 发表于 2015-3-14 20:45
昨天就看到那个爆料,天平鉴定所评定了轻伤,同济再次鉴定是重伤,执法部门怎么没有采纳同济的鉴定意见,原 ...
同济的距离事故时间最近,应该以最近报告的为准!